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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抚制度的重要特征,在对王朝武装力量的管理上,是贯彻了以文统武的原则。兵备道的定型化则是这一原则得以贯彻的重要组织保证。赵毅和李洵研究了明代吏、官与吏的关系及其对政治的影响。此外,赵毅对明代六科、帖黄、罗冬阳对勘合技术与明代中央集权的关系,都作了研究。
赵毅对明代的宗室政策的研究,是迄今为止在这方面较全面的研究。他的研究将明代的宗室政策置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变迁的大历史背景中,分洪武时期、建文至天顺时期、成化至崇祯时期三个阶段论述了其演变的特征。对宗室人口与禄米、宗室大地产、宗室的商业活动诸问题,在占有充分详实史料的基础上,作了周到的分析,认为明朝的宗室政策所造就的宗室集团实为当时中国社会的累赘,于明廷则为作茧自缚,但宗室私商性质的营利活动亦有冲破"宗禁",增进商品流通的作用。
罗冬阳《中国古代的极权主义――明初政治分析》([台]《明史研究专刊》第12期,1998)等文与其博士论文《明太祖礼法之治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构成对明初政治的新研究。该研究扬弃以往农民战争史研究的范式,以传统的礼法政治文化与明初政治的关系为核心,考察了明初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统治秩序的重建。认为这种重建的最重要特征是史无前例地有效利用了礼法政治文化资源,从而使得这一体制在明初臻于极权主义的状态。由此视点切入,对明初的一系列有争论的问题和明初社会与政治体制的特征作了系统的论述。认为,重典所以能在明初长期地进行,仍是明太祖从礼法文化中得到了合理合法的意识形态方面的支持;明初的社会体制是一种以农业社会为根基和理想的强控制社会,明初政府的经济社会目标,并非是要重建自由的自耕农经济;传统丞相制的废除,是明太祖鉴于元朝和历代权相的教训,加之他与功臣及文武集团间缺乏信任关系,强烈追求皇权的稳定,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体制改革的结果,而不是因为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在洪武时期已达到了非消灭一方始能解除的程度;还分析了废相后新的中央政治体制的四大特征。
赵毅、罗冬阳合著的《正统皇帝大传》(辽宁教育出版社,1993)、李洵著《正德皇帝大传》(同前)则构成了对明中期正统、景泰、天顺、正德时期政治的研究。陈作荣、赵毅合著的《多尔衮评传》以及赵毅的一组论文则构成了对明末动乱后清初全国统治秩序重建的一个较完整研究。
社会史研究
1980年代末,姜守鹏利用《三刻拍案惊奇》、《金瓶梅》等小说史料,研究了明代的社会生活、奴婢制度等问题。赵轶峰则以小说史料为线索,综合运用笔记、小说、方志、政书、正史等多种史料,对社会史的问题进行了深度专题研究。他的一组论文,揭示出十七世纪中国社会的一种重要现象∶传统儒家思想及国家法律规范与人们实际生活的悖离。不论是士子和妓女的交往,还是社会下层普通老百姓的家庭婚姻生活、宗教信仰,与儒家观念及国家法律规范都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和悖离。认为这一现象反映了传统中国文化的多元性和价值系统的弹性。当这种弹性和多元性能保持在一定的均衡水平,社会秩序则得以正常维持。不然则会出现动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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