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内容由本人提供,问题根据录音整理)
刘晓东副教授:
1.问题的缘起
“士”之概念内涵,无论是在中国古代,还是今天,都有着“狭义”与“广义”的不同理解。从狭义上说,“士”乃“无位而文者”,也就是“士大夫”之外的基层知识分子;从广义上说,则是既包含基层士人,也包括士大夫阶层的整体意义上的知识分子群体。总体来说,其广义上的内涵似乎更为今人所接受。
与之相关的还有着“乡绅”、“士绅”、“绅矜”、“绅士”、“精英”等不同的概念与称呼。但这些概念范畴,基本来说,都从“士”与“士大夫”的同质性出发,将两者同构在了一起,并成为我们研究的一个基点。但相较而言,我们研究所依据之资料,却更多地来源于上层“士大夫”群体,这就使作为下层的“士”在很大程度上,于我们的研究中,被“士大夫”阶层所掩盖了。而我们所赋予的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群体的种种色彩性的结论,却很难与下层士人的真实状况相吻合。应该说,“士”与“士大夫”既有同质的一面,也有差别的一面。晚明时人曾云:“四民之业,惟士为尊,然无成则不若农贾”。其所揭示出的恰是士人“仕”与“不仕”的社会差别所在。
2.晚明士林之分化
“士”与“士大夫”的差别,应该说在中国历史上之各朝各代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晚明却在社会变迁的促动与影响下,渐趋扩大化,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两者于社会亲和层面的一定隔阂与情绪对立。
①生计差别的扩大
“仕”在中国社会中具有极其特殊的社会内涵,它所代表的不仅仅是士人社会身分的一种转换,还包含着伴之而来的生存状态的极大改变。从物质生活的角度来看,“仕途经济”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的特殊地位,使“士大夫”与依靠研田笔耒谋生的普通士子在生活状况上无疑是有着极大的差异的。一介寒士一登科第就宛若脱胎换骨一般,“投献”、“靠身”者纷沓而至,不由不富,“城衢之内,有门闾堂皇,穷极土木之丽者,必进士之家;郊遂之间,青畴万井,柳埼百里而肆其畎亩之辟者,必进士之家;役奴下走,文衣麂履,贱妾愚妇,翠髻琼冠,一珠千金,拱如后妃,出则象舆者,必进士之家”(黄省曾:《五岳山人集》)。尤其晚明,“士大夫”的积聚更是蔚为风气。对此,时人何良俊、朱舜水等都有过深刻的感悟与记述。
而与之相对的,却是基层士人生计的日渐贫困化。清初杜浚在回复友人的书信中尝曰:
“承问穷愁,何如往日,大约弟往日之穷,以不举火为奇;近日之穷,以举火为奇,此其别也。”(杜浚:《变雅堂集·文集》卷八,《复王于一》)
此语曾被学者用来说明明清之际之遗民生计问题。但实际上,这也是杜浚转述前人之语。此语的真正作者,应该是弘治时的罗伦于《茅栖答友》中所云。
从弘治到清初,这种话语的传承恰恰反映了涵盖于这一时段内的士人的某些心理感应。应该说,其语虽不乏调侃之处,却也形象地反映出了“士”对其生活日渐贫困化的一种敏锐感应。尤其是“治生”这一极度敏感的话题,在晚明却引起了士人一种群体性的普遍关注,甚且从“义利”这一伦理层面更深刻地转入到了“贫富”的实存层面。不论他们各自秉持着怎样不同的道德准则与观念。于这纷纷议论之中,尤其在它引起了一种群体性共鸣的时候,我们却不难想见隐含于其后的源地所在。
②社会地位的两极化
就其社会地位及受社会尊敬的程度而言,“士大夫”与“士”可以说也是天壤之别,。前者属于“尊”且“贵”的成功者,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与声望;后者则属于“贫”且“贱”的失意者,且常因生存手段的匮乏而受到社会的轻贱与蔑视。所谓的“四民之业,惟士为尊,然无成则不若农贾”,就恰恰是这种观点的一个反映。事实上,早自明代中叶起就已在一定程度上潜存于社会中的,诸如“儒冠误身”等对士人生存价值之否定的暗流,以及“业儒固善,然猝不成名,不若业贾,可朝夕养生”的对业儒的恐惧与忧虑,也从另一方面向我们反映了“士”社会地位的日渐低落。尤其在地方社会,“乡宦缙绅”与“青衿士子”实则是两个差别迥异的社会等级,前者为一邑之望,后者仅为四民之首;前者仗一人之威力而足以制官,后者则往往须借声气之应求、以一种极端的方式,方可引起地方官的注意。
③文化趣旨的相异
这种不同的生存状况也多少造就了两者文化趣旨的相异,一般说来,士大夫的文化生存目标因出仕的完成多转向谈性求理,诗文自娱,普通士子则仍以业举求仕作为其文化生存的第一要义所在。明人杨用修就尝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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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南一督学,好向诸青衿谭性谭艺,缕缕不休,士人厌听之。及谭毕,乃问曰:诸生以本道所言如何?内一衿对曰:大宗师是天人,今日所谈,都是天语。闻者大笑”。(江盈科:《谐史》)
可见,基层士人与士大夫,在文化生存目标与文化趋旨的一定差别所在。而这种文化趣旨的相异又都交结在“仕”这一点上。
④情绪隔阂
于是,“士”与“士大夫”在心理归属情感上,也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些许不同与内在的心理隔阂。晚明士人就多呼吁要“振士之穷”,不过“士之穷”与“民之穷”却是不尽相同的:
“某公遭盛时居重地,位尊禄厚。固不可与穷者同日语。顾能屏省驱从,俭节自奉,而于穷人贫士辄挥斥金帛以相济援,是可谓救民之穷。人有寸长片言,必加轸念,延举而汲引之惟恐不及,是可谓振士之穷矣。”(何孟春:《馀冬序录摘抄·二》)
可见,士之穷在于缺乏士大夫的推奖与汲引,而陷入的一种“有士才而蒙世难”的境遇。这样一种呼声的出现,应该说体现出了两者在社会亲和层面出现了一定的问题,甚至产生了一种内在的对立情绪。晚明名士就多以傲视权贵为尚,因此,一些地方官员对“乡宦”敬礼有加,对“生员”却“如宿世冤仇一般”(西周生:《醒世姻缘传》,第一回)。苏、松一带的士林甚至流行着一人登第,则“于平日同堂之友,谢去恐不速。里中虽有谈文论道之士,非唯厌见其面,亦且恶闻其名”的风尚(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三十四,《正俗一》)。明末刘宗周也尝谈到由于“士”与“士大夫”阶层这种潜在的对立情绪而导致的两者思想交流的困难,以及由斯所致的社会秩序的紧张与失范。
⑤学变:群体性的对抗
这种对立的极端化发展,便是以“生员”为核心的下层知识分子群体的聚合与群体性的对抗,动以“通学”名义,发动“学变”(诸如卷堂、闹事)而对抗主司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借斯文之名,倡义气之说。或一士见凌于乡党,则通学抱冤攘臂争告于有司;或一士见辱于有司,则通学抱冤奔诉于院道”(海瑞:《海瑞集》上编,《规士文》)。为防止地方官员事后对首事者的打击、报复,在具牒署名时,“列名如八卦之形”,借以团结内部,免招祸事。生员也因此有了“蓝袍大王”之称。
学变的原因尽管不一而足,但所针对的对象却大多是具有士大夫身份的地方官员与致仕缙绅,所抗击者也多为对两者“豪横”的不满。时人姚旅曾记述了一场学变中地方官员与闹事生员间的一番对话:
“当事者诘之曰:令,父母也。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父虽不慈,子不可不孝,何故诉令。诸生答之曰:令,南面治我,吾君也。抚我则后,虞我则仇。”(姚旅:《露书》卷七)
可见,“士”与“士大夫”之间,已很难简单地称之为“融洽”了。
尽管造成这种心理隔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它至少向我们说明了“士”与“士大夫”虽具有共同的文化根性,却也并非是完全融合为一的。至少在晚明我们应该注意到这种分化与差别的所在。
3.区别研究之意义
在一定程度上对“士”与“士大夫”进行一定的区别研究,对我们更好理解中国近世知识分子群体生活与发展的多样性问题,无疑是有所裨益的。同时,也可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理解晚明士大夫所倡导之社会运动的命运多舛性问题,提供一个新的视角。事实上,明清之际思想家对“士气”的反思,由“众人之气不可恃”而走向“慎独”的思索,就多少揭示了这样一个问题所在。由上层士大夫所倡导的社会活动,在向基层社会的推导中,到底缺失了这样的环节,在这一环节中,基层士人又扮演了怎样的社会角色。还有,在我们所云的“乡绅支配”、“精英统治”等基层社会结构中,“绅”与“士”又是如何进行权力的分配与调整的,晚明基层社会结构状况之实像到底如何?应该说,这都是需要我们去进一步搞清楚的。
以上,只是一点粗浅的认识,或许也并不一定正确。目的只是想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而非解决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还是需要依赖于更多人的更为深入的研究的。
学生提问:士与士大夫分野差距扩大化在晚明趋于明显,这个现象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我个人觉得,是否因为明代后期的士人获得功名的途径日渐集中于八股取士,所以导致竞争的越加激烈,由竞争而导致的未及第的人多了之后就使士的地位普遍下降。
刘晓东副教授:其实士与士大夫之间的差距扩大化在晚明趋于明显,是有很多原因的。比如说晚明社会结构的变迁,也就是说晚明商品经济的发展促动了社会风尚等等在很多方面发生转变,你刚才提到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指在晚明社会中知识分子的社会出路问题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明代由于采取的是科举这种相对开放的政策,很多出身于中下层家庭的子弟都可以读书,所以从学的人数也就快速增加。但是官僚的承载体制,也就是官僚系统所能容纳的人数却是相对有限的,这就导致大多数人被抛除仕途之外。按照明代规定是30名科举1名举人,也就是说1名举人下面对应着30名科举生员,这30名科举生员又是经过生员阶层考试选拔出来的,一般分为三等或六等。只有三等中考入一等的一般才成为科举生员,而六等中考入一、二等的才成为科举生员。而如果从生员的整体来看,可能还需要乘以3,所以很多人就被排斥在仕途之外。在他们应该学习技艺的时代错过之后又被抛出仕途时,他们的社会出路就自然成了问题。他们最能做的大概都是当塾师,但是塾师的承载力也一样是有限的,他们就不得不转行,而务农、经商都不行,所以这样一种社会出路的壅滞就成为当时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实际上这也是产生士与士大夫分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还有其他的原因,比如社会风尚的转变,人们已经不再把士的身份看作是重要的社会地位,在普通人眼里也不再是“士”就一定高于“商”的观念,而是从财富衡量,谁挣的钱多,谁的地位就高。所以,我们应从多方面分析,你所思考的只是其中一个方面。
学生提问:刘老师,在您的陈述中我感觉明代士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但是一旦成为生员之后就终生享有很多特权,比如可以免除徭役、可以免除田赋、犯了罪不可以轻易用刑等等,既然有这么多特权,那他们的社会地位为什么还那么低?这是普遍的现象,还是个别的现象?
刘晓东副教授:首先就生员的社会地位问题来说,如果仔细观察,生员也分为上下层,就像顾炎武所讲的豪股生员,其实这部分生员属于乡绅这一阶层,也就是说他们的父亲是做官的,他们所倚仗的是绅权;还有一部分人是家里没有势力的,这部分人的地位是非常低的。那么从上层生员地位高我们可以看出他们的地位不是建立在自己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自己父辈之上的,所以这是一种差别。如果单从生员的角度来看,他们的社会地位要比以前低。关于赋役优免的权力,实际上在生员这个阶层优免的力度并不是很大,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对他(生员)养家糊口有作用,但是想通过优免来使他发家致富却几乎是不可能的。另外,还有一些他可以享受的权利可以体现出是对知识的一种尊重,比如在犯过错时享受的这些优待:不能打他、不用跪等等,这体现出是对他社会身份的一种优待,但却并不体现出社会生活的一种实际。人们更在乎的是一种实际利益的获得,我所讲的是从当时社会人的角度去看士的地位的变化,要是从法律的角度看它是始终没有改变的。只是从社会风气的转变过程中看出人们跟以前相比一种相对的现实:不把他们看成是高贵的。这就反映出他们实际的社会地位是在下降。
学生提问:刘老师,明朝前期吏治非常严厉,贪污较少,到了朝代的晚期之后法制松弛,就使贪污成风。这是不是从物质生活角度扩大了士与士大夫的差别?再扩展一点说,士在没有转化生活方式之前,只是久仕求官而不去经商务农,是不是在所有朝代的早期由于吏治严厉士与士大夫的分化不是很大,而到了晚期就是越来越大呢?
刘晓东副教授:吏治在明代初叶时的确很严格,朱元璋实行剥皮实草,那时贪污者就会被剥皮实草来做为对下一届官员的惩戒,但却不能说吏治放松是在晚明之后,实际上在朱元璋之后到永乐、宣德年间时就开始转变这一政策了。平素朱元璋是以猛治国,但以猛治国产生很多不良的后果,它太刚猛了以致臣下不敢言事,不敢做事,做就怕出毛病,所以慢慢的这种风气开始转变,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后期吏治败坏的一种原因。但是后期吏治败坏还有很多原因,比如投献和靠身,它有很多合理性因素存在,也有很多不合理因素。从投献和靠身本身来看,它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但是在社会上它又存在,而且放在当事人的角度来看它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们能够从那里得到一种利益和庇护,那么社会同时又提供着这样一种庇护。除了官治、吏治之外,社会又提供着一种庇护,那么很多方面的聚合就造成一种积聚。要说“贪污”的话,这是一种极端的状况,晚明时期士大夫通过贪污来致富的现象很少,更主要的是依靠投献和靠身这样一种通过庇护别人来收取好处费的方式而富裕起来,当然还有多种原因,不单是吏治的原因。实际上单从吏治的角度来说,各朝各代都是一样的:建立伊始都要对吏治进行整顿,到了后期随着士大夫自身的转变会趋向于贪污这种现象,吏治清明渐渐难保,这是每个朝代都比较常见的。但在晚明比较特殊的一点在于:晚明之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呈现出很多不同的状况。比如在唐宋以前通过侵占田土、吸收投献和靠身来致富,而在晚明一个重大的变化是士大夫开始通过经商来致富,而商业积聚的过程往往快于其它方式。这种现象在明代很多基层士人那里也有,由于生活所迫,他们有的暂时去经商而后寻求功名,有的则是游学时兼经商。在后来晚明的资产积聚当中,尤其是在士大夫阶层中,商业在里面的作用更为明显,这是它与前代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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