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知论坛”(二十七)

酒与存在

于硕 教授

(根据录音整理)

       

   主持人(赵轶峰教授):今天我们请到了于硕教授为我们做第二十七次日知论坛。于硕教授是法兰西道德政治学院研究员,并同时是亚洲文明研究院的兼职教授。从明年下半年开始,于教授将每年在我院做半年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我们亚洲文明研究院将常设人类学课程,比如法国人类学、跨文化历史人类学等课程将根据具体情况来开设。这在中国大学是很难得的事情,因为人类学发展根基最深厚的地方仍然是欧洲。而于老师在欧洲从事研究人类学多年,东北是于老师的家乡,于老师一直心系家乡,恰适被邀请到我院任教,因此是可喜之事。

   报告人(于硕教授):我今天讲的内容一半是从人类学角度去讲,另一半是从现象学角度去分析酒本身和酒在我们生活当中的意义。对于酒各种文化之间有诸多相似与不同之处,比如:法国人从不劝酒,至多是几乎自言自语地说“吃点奶酪,下点酒”。而且法国人从不频频举杯,只在宣布晚会开始的时候举酒杯,之后便是各人自己饮酒。也有司酒人,一般来讲,主人随时要为客人斟酒,朋友之间则完全是自己斟酒。刚才讲的是日常生活的状况,如果是正式场合,则有专业出身的司酒人,整个饮酒过程都进入一个仪式状态。这种仪式般的状况又是各种文化的相似之处,任何官方的饮酒仪式都非常严格。还有一些更为相似的地方,比如通过酒连接友谊,法国农民唱歌的时候就会唱到“他一定是我们的人,因为他像我们一样喝酒”。所以酒又是一个区分你我的标志,能喝酒的人成了哥们。大家都熟悉骑士们的圆桌会议,当亚瑟王带着骑士们围着圆桌会议讨论征战或者庆典时,亚瑟王一定会说:“让我们大家一起来尝尝这个酒”。如果能一起尝酒,就说明圆桌骑士们是齐心协力的。所以酒具有整合的象征意义。

 第一部分,酒与身体直接相关,所以可以把它命名为类似福柯所说的“肉体的政治经济学”,围绕着酒我们可以考察出整个社会的缩影。第二部分是现象学的一个分析,饮酒是我们生命当中的一种体验。最后部分的结论,讲讲酒与存在,现实与癫狂状态的关系。

 首先,大家会问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喝酒?从现象学的意义上出发,必须是会喝酒的人才有资格来回答这个问题。很多女孩子会说自己不会喝酒,所以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其实不然,酒和其它的饮料不一样,它是一种兴奋剂,喝下去之后会改变人们身体的状态,所以女孩子不论喝过多少,还是有一点体验的。所以,我在这里建议大家都去喝一次,女孩子也去喝。女孩子不喝酒完全是一个社会学的问题,从生理学的角度上说,女性对于酒精的吸收能力远远高于男性。从社会的意义上说,整个的伦理道德规范反对女性去表现自己真实的存在。因此,女人不喝酒是一个社会问题,完全不是生理问题。酒既然是一种兴奋剂,而且喝到我们的肚子里,不同于其它外在的鼓励、刺激、奖金、奖杯,酒融入到人的身体当中,能够激发起我们的欲望,释放出我们的本能,也能够抒发灵感,激发创作的冲动。所以,我们会发现艺术家当中很多都是酒徒,与酒有着生命的关联。我一些很好的朋友喝酒时很真诚,而且其中有一些是酒的“原教旨主义”者,他们认为喝酒就是喝酒,酒不能够成为其它任何事情的借口,不许在喝酒的时候聊除酒之外的话题,不能够说是以酒聚友或者以酒庆祝。我们日常的喝酒并不是单从这种欲望的体系出发,而是有其他更复杂的原因,所以我才说酒是“肉体政治经济学”,通过酒可以看到很多与性情、激情、创造、欲望、本能无关的东西。从古到今,我们都会拿酒去祭鬼神、天地、祖先、父母,在这种种神圣仪式当中,酒可以表达缅怀、悼念,可以沟通凡俗世界与神圣世界的关系。但我们还是可以发问,祭祀为什么要用酒?酒本身看起来是水,但它又是可以燃烧的火。我们可以从“酒精、水、火”这样一些酒的本质属性出发去追究它的象征符号的意义。“火”象征着激荡、热烈,“水”象征着纯净、安静。另外这些属性还有知识性方面的意义。通过这些属性来感受酒的意义。在印欧传统包括罗马基督教传统中有酒神,酒神永远与诗神、美幻之神、大地之神、海神息息相关,与宇宙万千相连。古希腊有专门的酒节,罗马人也酷爱喝酒,现今我们可以看到古罗马遗址斗兽场的周围建有专门吐酒的小房子。现代之前的人类社会,最早的神话时期是神圣时代,到了中世纪,随着上帝和绝对理性的产生,社会是半神半人的体系,有一半是在神圣符号下的存在。现代则是一个纯粹世俗化了的世界,但这纯粹世俗化了的世界在运行当中也神圣化了,比如理性的神圣化,金钱的神圣化。这种神圣化的过程可能也说明人的内心正是有一种神圣化的追求。到现代社会,对于饮酒的分析,即从政治经济学的意义上分析,因为政治经济学也只是近代才产生的一种对于世界认知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除了宗教内极少数的祭神仪式,绝大多数的神圣仪式已经不再是祭神的神圣仪式了。基督教在领圣餐,喝圣血的时候会喝酒,神父会喝一口酒象征着喝下了上帝的血。上帝来到人世间是来体验人类社会的所有不幸,他本身就需要带有人类社会当中最污秽的斑迹。而上帝被罗马人钉在十字架上的真正身份却是“疯子”,人们认为他疯了。挂在十字架上的上帝是一个疯人、醉人、不理性的人。而喝醉酒的状态和疯癫的状态很相似。所以,饮酒代表喝上帝的血正是要体现理性的反面。除了上面讲的神圣祭祀仪式和以酒交友、以酒聚会,现今的其它日常仪式是社会学的和政治经济学的仪式,今天我们讨论官方仪式、日常关系、人际关系当中的饮酒与酒徒的喝酒。

 官方一类的饮酒,我们会注意到提酒人是有规定的,约定俗成的。提酒人是一个权力符号,向人施展权力的威力。有时提酒人本身不是权力符号,但他在提酒时让权力的载体体会到他的权力的威严。酒是权力的兴奋剂,喝酒的人在半醉半醒的时候就会发生权力的颠倒。这是说喝酒时有权力的问题在其中。酒桌上有人受折磨,有人企图报复,还有人狂喝不醉。这时,酒成为一个策略机制和一种手段。这都是在利益交换当中饮酒。官方喝酒有一套仪式,因而喝酒也就成了仪式上演。有时酒会的举行就是为了使得日常生活和工作关系当中的位次通过酒桌再次能够强化起来。这一仪式上演的过程涉及到怎么喝、察言观色选用恰当的方式去喝以及用什么样的酒杯喝什么样的酒。西方特别讲究酒器,中国古代也如此。在卢浮宫、大英博物馆和中国上海、天津的博物馆里可以见到各种各样的酒器,十分考究。由此,也可以说,在器物上,古人比今人文明得多。人类学重视研究这些器物,研究喝酒的姿态等等这些仪式符号。以上是在这样一种狭义的政治领域当中,我们分析喝酒。

 下面我们看看男人间的喝酒,这是我要讲的第二点。男人间饮酒是极限的挑战,比赛谁能够喝。让酒这一动作包含两个含义,一是自我的炫耀和自我的挑战;一是他者的挑战,被让酒者成了让酒者体现喝酒能力大小的标尺,他者成了衡量的尺度。这种挑战有着文化的意义,在中国、法国、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等许多文化中,都认为能喝酒的人好交往,喝酒被认为是真诚的象征。网上一条新闻报道,俄罗斯举行伏特加酒比赛,冠军奖励十瓶伏特加酒,规定在越短的时间内喝下越多的酒就为冠军,冠军在比赛结束十分钟后表现出极度痛苦的表情,很快就死去了,而其他所有的参赛人员也都一律住进医院,程度不同的酒精中毒。为什么要喝恶酒,就是为了证明男人能喝酒。这个例子又是酒的政治经济学问题,比赛举办方是伏特加酒的制造商,这次喝酒比赛也完全是为了打广告,制造商业效应。这就是自我挑战,以显示男性的豪迈。

 另一种喝酒是喝酒发泄情绪。这大家都明白,兴奋的时候要把喜悦的心情释放出来会喝酒,更多的时候是失意或者失恋的时候喝酒,或者喝闷酒,或是找几个朋友一起喝。这种情况下,酒束缚了人,人成为酒的奴隶,所以避免恶喝,应当雅喝。法国人在喝上等的葡萄酒时,为了品酒,选择雅喝的方式。有三道工序,首先是端起酒杯摇一摇,闻一闻;其次,喝到嘴里,含在口中转几圈感受味道;最后是品味喝下酒以后的感觉。现在我们喝葡萄酒都是一杯干掉,我经常见到我的法国朋友带来上等的好葡萄酒,当他看到人们狂喝,脸上的表情如同喝酒猝死时的表情,然后大喊“NO干杯”,非常担心酒会被一口干掉。酒是上帝的血,怎么能一口干掉呢?我认为无论信教还是不信教的文化,对于酒的神圣感觉都是存在的。上面说的是雅喝,关于雅喝还有另外一种方式。比方有些女孩子不愿意在其他人面前喝酒,在他人面前喝酒感觉非常不愉快,怕喝多了失态。这样的话,这些女孩子会选择在家里喝酒,一边看杂志或电视一边品味威士忌或者白兰地,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喝。或者跟男友或者密友去喝,说说悄悄话。如果大家喜欢的话,不妨试一试。刚才说了雅喝的几种情况,现在说说恶喝,恶喝是多种多样的,为了复仇,为了显示男子汉气度,为了释放失意等等。

 下面我们进入第二部分:酒、醉酒、酒狂,酒狂的疯癫体验与存在的关系。刚才已经说过酒是一种兴奋剂,醉酒是一种存在的方式。存在的方式很多,而醉酒是一种很特殊的方式。这是因为喝酒的人很多而醉酒的并不多。没有醉过酒的人也许会问醉酒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感受呢?为什么不醉一次呢?法国人劝人吃从未品尝过的东西时,会说“试试吧,别就那么糊里糊涂就死了”。所以应该醉一次酒,通过自己来体验这种感受。因为科学家说喝酒会有害胆汁、血液、纤维,心理学家说影响心理状态,环境学家说破坏环境,包括人们自己的知识背景等等原因使得醉酒成为人们一种很独特的体验。

 有些现象学家特别强调身体,如同中国人重视体质,特别强调人们用自己的身体去认知整个宇宙世界,认为人的身体是个“小宇宙”,现象学家把人的身体称作“肉身主体”,通过肉身主体去认知外在的世界。我们应该知道对身体的重视意味着对西方传统的反抗。基督教要人们关注灵魂,因为人死后身体要腐烂掉而灵魂上天堂,所以上帝是超越的。现象学家以“肉身主体”来认知世界是把我们的个人作为一个核心(《知觉的首要地位及其哲学结论》,三联,2002)。梅洛-庞蒂在谈到知觉时,把人身体的知觉当作一切理性、认知和判断的根本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酒与其它物质对身体的刺激都不一样,比如打球、爬山与喝酒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就在于酒进入到人的身体之内。打球是一个身体逐渐疲惫的过程,它要求的是另外的认知体系,是努力之后造成的疲惫。酒却不是如此。酒不需要努力,酒具有诱惑性,吸引人的欲望。

 关于身体的知觉,身体知觉作为一种根本性的体验,为我们带来了物本身,那是没有经过文化过滤的原始状态的物,“它摆脱一切教条主义,告诉我们什么是客观性的真正条件”,使我们“亲临着知识的诞生” (《知觉的首要地位及其哲学结论》,三联,2002)。这句话的意思是,只有当你体知的时候,知识才在你身体当中开始发生,书上的知识是别人的,真正明白物本身的核心含义需要人自己体会。举个例子来说,我们都有过学骑自行车的体验,学自行车时有人在车子后面帮我们扶车,当他松手,我们就会立即跌倒,这就说明我们有了知识但还没有体验。过一个星期,我们会慢慢体会到自如骑车的感觉,完全靠身体体验感受到这种感觉,这时骑车子的知识才第一次在我们的心里诞生了。所以需要身体感知,平时我们来自文化、哲学、理念、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的负担很重,喝酒之后,可以通过身体状态来体验物本身。身体感知是一切认知和理性判断的前提,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感觉和理性整合为一。通常我们都把感情和理性分开,当一个人做出过激行为时,我们会说:“你怎么这么疯狂?不理性?”,而现象学告诉我们这个对立是虚假的,二者其实是一致的,而且这种一致的根本前提是你的身体。有灵魂、有理性的主体通过其身体发挥他的感觉能力进入对世界的认识。所以知识和痴迷、疯癫是紧密相关的。伊拉斯莫的《愚人颂》一开始粉墨登场的是一位教授,他坐在书山上戴着一顶博士帽,博士帽的后面还拴着一顶带铃铛的愚人帽。愚人在宫廷中是敢讲真话的,因而相当一段时间内是真理的象征。可见,真理和疯癫是一个共同体的两面。我们看到过《愚人船》,一帮酒鬼在船上狂喝乱舞,水里的酒鬼也挥舞着手索酒,到处都是空酒瓶子,船的桅杆上挂着一个半人半鬼的头,这个头是理性的象征。桅杆是一棵树,树在西方话语体系中是知识和智慧的象征。在很多关于酒、疯癫绘画艺术品当中都有智慧和理性的符号。上述分析表明:一、半疯半醉的状态是与最佳的认知状态相关的;二、喝酒是一种疯癫体验,疯癫不是理性的对立面,而是理性的背面或背后。我们同时是又理性又疯狂的,疯子与神父是哥俩,理性与疯狂是孪生兄弟。

 回到喝酒的问题,我们喝酒喝到了一定程度,在我们身上发生了什么情况?开始的时候变得很放松、很愉悦,接着酒后吐真言。开始讲真话意味着我们开始解脱,开始走出世俗附加在我们身上的种种约束,变得自由起来。喝酒的时间从人类学意义上说叫做“预限”,在一定时间空间内预限在各种文化中都有,比方说要结婚的男孩子会被单独关在某个地方一天一夜不许吃饭;意大利不满十三岁的小孩子参加特定的仪式前,需要穿过幼树;古希腊神话中,波塞冬将一个世俗男孩任命为自己的管马助手前,把他关了七天等等。这些阶段就叫做“预限”,从日常的时间空间结构和秩序割离开来的短暂时空。喝酒就是一个预限。所有的节日都是预限,在节日的时候人们可以放松,特别在狂欢节的时候可以做任何事情。所以喝酒是人为自己提供了一个自由展现的空间。在这样的预限中,喝到半醉微醺是最佳的状态。人可以放下身份的架子,将自己从道德的重负,理性的自信,任真性情信马由缰地释放出来。这时的飘飘欲仙也正与艺术家的创作激情同一。中国文人在喝酒喝到好状态时,会吟诗作赋作画,这时产生的作品都是真性情的,应当也是最好的。人之所以会寻找“预限”去抒发释放自己,就是因为我们现实的生活是非常沉重的,现实世界的沉重需要通过喝酒来松弛。酒喝到疯狂的状态在另一种意义上又反应了我们现实生活的一面。我们的现实生活大部分情况中都是非常理性与理智的,整个世界是在细密编织的意义体系当中有规律有秩序地运作。但我们会发现在这个有秩序的社会中,许多意义体系、价值体系发生了危机,我们认为对的事情却不敢去做,问题随之产生,我们发现我们不一致了。建构出来的整个意义体系开始被动摇,被掏空、蛀空,符号不再有自身的能指性,剩下它们只是本身符号荒谬的存在。“真诚”的符号还在,但其中的价值已不存在,“真诚”只剩下两个字在那里飘飘忽忽,显得陈旧老套。理性主义以来的一切价值体系和进步观发生了倾斜,符号还摆在那里,但现实却悄悄走向它的反面。比方金钱、技术、权力支配着我们,我们向金钱、权力、技术屈服。洁净的符号“洗澡堂”变成了污秽的“妓院”的代号,符号本来的能指不再具有它的能指,所指的成了另外的东西。符号与原来的定义发生了断裂,这就是我们现在的社会,断裂就是精神分裂。治病的药成了危害生命的假药,“打假”成了社会治理的常数。理性的世界疯了,醉酒成了它的象征也是否定之否定,打碎道德虚假的坛子。展示出世界多意义的景象和存在者的另一种面孔。在艺术作品中我们经常能看到的是半兽半人的疯癫形象,象征着欲望与理性对人的同时占有和它们之间永恒的战斗。其实,酒的诱惑不完全在酒本身。真正的诱惑不是欲望之物,而是酒可能引起的那种半疯半醉的神秘状态。“好这一口”的人,百尝不厌,早被酒这个诡秘、无形、讥笑着的小鬼玩于掌股之间了。酒是我们从此在的张力向本真的存在走去的桥梁,虽然只是短暂的体验,酒却成了我们存在的承载体。但是这样一种梦幻奇异、是与非是之间的感觉,即趋向存在的感觉,并不是存在本身。在这种个体解放的豪饮当中,个体并没有真正解放,它会转瞬即逝。而且在喝酒的梦幻中,我们发现了一个悖论,本来喝酒是为了发泄、释放、报复或者是为了利益的诉求,但等到喝醉时,自我在自我的释放和追求当中再次丧失。所以喝酒到某种程度所获得的快感,我称之为“消极快感”。酒喝到半醉半醒、飘飘欲仙的状态,酒精突然停顿,使得人的感觉、身体、情绪都在下沉,一直沉落到狂醉的状态。狂醉的状态有两种,一种是躁狂,一种是抑郁。躁狂者手舞足蹈,语无伦次;抑郁型缄默无语,痛哭流涕。这时激情就堕落为疯癫。激情因喝恶酒喝到了疯癫状态,体现了我们身上的和社会的非理性。但即便在此时,喝酒的状态与造成疯癫状态的仍然是社会的原因。喝得已经很痛苦了,可人还要继续喝,这既不是因为先前的冲动,也不是由于惯性。而是由于社会对人造成的压抑,人在此时对社会规定进行否定和反叛,这些因素发挥着作用使人不断喝下去。失意、失恋都是社会现象,都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发生的。所以说,酒在愉悦与挑战当中形成的这些体验和经验会给我们一些存在的意义,喝酒与不喝酒是不一样的。酒与禁忌从来都连在一起,所有文化对酒都有各种各样的禁令和规定,禁酒本身就成为人们喝酒的动力,如同偷禁果。挑战禁忌显然是一种动力,因为可能招致惩罚而感到冒险的刺激。

 下面我们进入到醉的愉悦与醒的失落,福柯说:我们在被放逐的愚人船上狂欢,“穿过快乐的风景,这里满足人的一切欲望,一个复苏的乐园,人在这里不再有痛苦,也不再有需求。”我们与“世界隐秘的必然性面对面了”(福柯《疯癫与文明》,p.19)。喝完酒回家了,当暗夜过去,白昼来临,我们又是一个怎样的体验呢?当肉身主体回到了秩序、理性、规范、道德的世界,我们嘴唇发紫,头痛旋晕,胃痛出血,后悔焦虑。比过去更孤独,更困苦。昨夜的狂喝成为一场无所作为的满足,一种虚假的幸福,一次疯癫的胜利。如同死亡是生命的界限,醉狂是理性的界限。醉酒成了一次宗教式的苦修,醒酒是对欲望扫荡过的世界的还俗。我曾写过“譫妄是醒觉的尺度”,醉狂是真相的常数,让我们经验一次悲剧式的大彻大悟。悲剧是无奈的。世界不属于上帝也不属于魔鬼,只属于理智的凡夫俗子。似乎什么都一如既往,没有改变,而我们老是在期待。那么期待的欲望如酒,是否能让我们在这周而复始的日常中瞥见一条精神小路?

 赵轶峰教授提问:酒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但我无法从哲学的层面去思考它。我总认为虽然哲学层面的分析很吸引人,但我的讲述会使它有一些平庸。我认为刚才讲到的“女性不喝酒是对女性表现自由度的一种限制”这样的说法可以转化成历史研究的一个视角。类似酒这样的禁忌所造成的诸如社会性别这类的现象,究竟有哪些?是在怎样的层面上展开的?是不是这样一种本质?我同意这种分析,而且认为这样的分析可能使我们对过去历史上许多习以为常的事实引导深入下去。我还觉得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视角是饮酒能够使人们得到一种满足,得到一种超越日常状态和日常规范的体验。这可能是各种文化中都具备的饮酒现象。但我还有些不理解的地方。如何理解酗酒的现象?酗酒是超越日常。人们需要超越日常。日常生活是协议下的状态,人们要按规定行事。虽然这种协议有着不合理性,但恐怕永远如此。所以人们有机会需要超越一下。就喝酒而言,很多人一定要喝到酩酊大醉或者只要不喝酒就觉得很痛苦。这种现象与刚才讲的超越平庸、超越常规,获得特殊体验有区别了。所以,如何解释酗酒现象?另外,很多人把喝酒当作融入社会的一种方式,不喝酒就显得与社会格格不入,喝酒才能在社会上交往办事。我看到今天社会上喝酒的人不是与世俗社会之间的脱离,也不是一种超越,而是一种迁就和投入。我认为这种饮酒的持续性兴趣和需求未必是福柯所讲的那种个人性的现象,在强调个人自由的文化环境里是如此,但在今天中国至少有些不同。喝酒的时候,如果人喝醉,别人会认为你心理上对其不设防,因此会被评价为好交往,够朋友。反之,若你始终不肯多喝酒,别人就会认为你设防。因为设防,所以在他人看来无法与你达成不保留的友谊。对于这一点我认为是没有问题的。人喝酒,意味着肯亮出底牌,解除了对别人的戒备,所以可以结交为好朋友。但我的困境是这样的,人的身体对酒精的承受力是有限的,喝酒喝多人会极度痛苦,会死去。所以饮酒不仅带来愉悦,还带来痛苦,醉酒也不仅仅是愉悦,酒醉的时候身体上和精神上都很痛苦。所以我认为关于酒还涉及痛苦的问题。我怀疑醉酒对一些人来说,是把酒喝到一定程度后,就仿佛获得了一种理由,然后使自己完全放纵。我认为耍酒疯的人心理都很明白的。关于“饮酒和一种礼仪的上演对于现实人关系格局的强调、宣誓”,我认为也是非常有意义的。过去礼制中酒扮演着重要角色,酒与礼仪文化密切联系在一起。我们需要研究酒具体的如何在这种礼仪文化中起作用。我还有一点不大明白,就是酒和文化差异的关系。现实社会中不同的群体饮酒文化是不是都是一样的?人类学有时非常具体的调查一个小群体,有时又站在哲学层面就全人类而言。你刚才所讲的酒与人的关系,几乎都是就全人类来谈。那么,不同的社会群体、不同时代的人们、不同宗教文化的人们,酒对他们的作用是不是一样的?

 学生提问:通过您的讲座,我个人理解酒是公共性的存在,因为酒作为一种文化的象征符号构筑了一个公民社会的公共空间。我的第一个问题是,您是如何尽最大的努力来做到从文化持有者的内部眼光来阐释问题,从而使我们信服您的结论?第二,美国人类学家吉尔特别强调文化阐释要得到“地方性”的支持,我想问的是您刚才讲的酒有多大程度的地方性?

 于硕教授:关于文化持有者的内部眼光。说到酒,谈的是个人体验,因而谈的人必须是懂酒还会喝酒的人。关于地方性,我讲的第一部分酒的“肉体政治经济学”,基本上是中国式的,其中说到的那些恶喝现象,我在西方几乎没看到过。我在讲述时对于喝酒的痛苦涉及较少,实际上不应该恶喝,“愉悦”也不应当总是去体验。我们可以把中国现在的喝酒当成一个文本进行研究,酒场是战场,从这个意义出发,又可以把它当作权力场来分析。其中涉及到权力之争、仪式、策略、察言观色、佯醉。酒成了武器,人成了武器所要攻击和征服的对象,这是一个角度。另外,酒桌上还涉及人类学、社会学讨论的权力整合问题。酒成为整合标准,人要媚俗就跟着一起喝,但人不喝就意味着开始反抗一种游戏规则。酒桌上的一段时间和酒桌前、酒桌后的三个空间时间中,权力关系都被整合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喝酒是常规的延续。当酒桌变成权力场,人喝酒过度无法控制的时候,喝酒就成了常规的颠覆。酒具有惩罚和激奋的能力,但最后喝倒的人基本上归于后悔。要征服是出发点,到一定程度征服失控,权力位置发生颠倒和转变。是身体的征服还是灵魂的征服?中国现在这种恶劣地喝酒是要征服人的灵魂,从身体到精神彻底地占有对方。所以,身体的崩溃实际上意味着你存在的其他价值体系和尊严的彻底崩溃。关于喝酒,不同文化间彼此的差异很多,法国人不会恶喝。但其他文化有自己的方式进行权力的斗争和平衡,利益的诉求和整合。在中国,酒桌成为研究权力上演的一个田野观察场。喝酒的主要原因是发泄情绪,在中国几乎只有喝酒这一种发泄方式。西方的酗酒者一部分是由于生理的原因,因为社会原因酗酒的却并不像中国一样厉害。西方也没有将酒桌当作进行权力争斗的空间。西方人发泄的方式有很多:第一,几乎每个人都有心理分析医生;第二,西方人信仰上帝;第三,西方人经常去度假。而在中国就是唯一的解决方案。总之,喝酒不应该成为解决压抑的手段,喝酒也不应当成为权力场空间,喝酒只应该成为“好这一口”的人能达到愉悦的载体。

 学生提问:陈嘉应老师说“存在”是西方哲学的概念。您说的飘飘然的状态体现了一种什么样的存在?

 于硕教授:存在to be,此在 being。存有exsistence,存有的过程exsistant。存在与存有是更本真的,beingexsistant是指在场时的现状。由于社会的原因,使得我们存在的本真被外在的利益、激情所遮蔽掉。喝酒是去向存在的一个路径,但人马上就在对存在的追求当中把自己解构掉,处于存在与此在之间。比如,你刚找到存在的意义,你认为生命的最高价值是爱情。当你刚刚找到你认为的存在的本真的时候,利益对你产生了巨大的诱惑要你牺牲了本真的爱情,你会在这两者之间苦恼、斗争。实际上,存在与此在永远是在斗争当中,我们永远都达不到存在,但永远都满怀渴望。回到喝酒的问题,当你喝酒释放自己的时候,无论是愿望还是实际上已经达到的最佳状态,是可能接近本真状态的,你就是你,是应该这样的。你的问题是,谁来判断他的这种状态是真的,谁都不能判断。所以,“肉身主体”才成为自我判断的唯一可能。对于存在的判断是根本不可能的。当存在绽放的时候,是指当人喝酒喝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不再以一个话语的状态提问存在是不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