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结项的通知

各学院、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

根据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有关要求,现将东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范围:2005年东北师范大学立项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2、请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做好精品课程的自查工作,认真填好《东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和《东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评估指标体系评分表》,并提供详细的佐证材料(参照《东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评估指标体系评分表》)。
3、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自查工作。
4、请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于4月7日将《东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东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评估指标体系评分表》及佐证材料(各一式四份)报到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
5、精品课程网络建设需初具规模。
6、请各项目负责人就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自立项以来的建设情况进行汇报。其中,陈述及网络演示20分钟,答辩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学校将组织专家组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东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评估指标体系评分表》及各课程负责人汇报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二、项目结项办法及要求
1、范围:2004年东北师范大学立项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2、请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于4月7日将《东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各一式四份)报到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
3、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必须能在网上正常运行、使用,网络建设的要求请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4、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需经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报至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
5、请各项目负责人就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以来的建设情况进行汇报。其中,陈述及网络演示20分钟,答辩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检查结果的处理
1、对于进行中期检查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规定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后仍然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资格。
2、对于进行结项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优秀的将公布表扬、未通过的将停拨项目的终期拨款。

联系人:张泽东

联系电话:5099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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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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